长江商报消息●长江商报记者邹平
近期,湖北证监局以“辨真伪·识风险做理性私募投资者”为主题组织了辖区私募基金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。
当前,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不能正确区分“登记备案”与“行政许可”的区别,通过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备案少量产品或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,以此为幌子,向投资者鼓吹属于持牌金融机构,虚构项目诱骗投资者,大量募集资金后挪为己用,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。
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“伪私募”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,不仅需要监管部门、公检法部门加强监管和执法行动,也需要强化宣传教育,提高人民群众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;消除“伪私募”生存的社会土壤。
长江商报记者采访了长江证券(000783,股吧)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相关专家,让大家了解一些防范私募基金投资投资风险的经验。
专家介绍,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,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、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,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。切莫被“私募备案”忽悠,警惕“伪私募”挖坑,避免非法集资陷阱。私募投资要淡定,多一分怀疑,少一分侥幸。
那么,私募基金的定义、类型和特点是什么?私募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私募基金),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。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、股权、债券、期货、期权、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。私募投资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、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。
而“伪私募”又有哪些特点呢?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,其存在以下特点:公开募集。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短信、微信、博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没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,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。保本保息。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,以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担保、投资标的关联机构担保等方式,承诺给予投资者保本、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收益、承诺定期付息等。名基实贷。没有主动的风险管理,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关联方、投资标的大股东或关联方溢价回购,从而达到变相从事放贷业务的目的。未到协会备案。以私募基金名义宣传、募集,但并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产品备案手续。
如果投资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有哪些正规途径呢?上述专家表示,投资者应学法遵法懂法守法用法,若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、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,或者投资者与管理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,投资者应通过以下途径理性维权:1.通过邮件、现场投诉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反映;2.第一时间向管理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;3.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。(长江证券国家级投教基地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附5)